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
关于挥发性有机气体VOC的毒性和危害的研究远不及其它气态污染物。因为VOC并不是单一的化合物,各化合物之间的协同作用(相加、相乘、拮抗和独立作用)关系较难了解;VOC的组分在不同的地点、时间是不相同的。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可刺激眼睛和皮肤,引起困倦、咳嗽和打喷嚏。而另一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例如通过汽油废气释放的苯和1,3-丁二烯)也是致癌物质,可引起白血病。
一般认为,正常的、非工业性的室内环境VOC浓度水平还不至于导致人体的肿瘤和癌症。当VOC浓度为3.0-25 mg/m3时,会产生刺激和不适,与其它因素联合作用时,可能出现头痛;当VOC浓度大于25 mg/m3时,除头痛外,可能出现其它的神经毒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