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2020年固体废物相关信息公告

 

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度吉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吉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

 

(一)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1、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

 

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8523.73吨,处置利用量为108206.32吨、累计贮存量为6613.90吨。全市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利用量为95179.70吨,自行处置利用量为13026.62吨。

 

2、主要种类

 

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的废物类别为:HW22含铜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04农药废物,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9.9%。

 

 

3、主要产生单位

 

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前5的单位分别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红板(江西)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吉安)有限公司、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中信华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产生量总计71192.81吨,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65.6%。

 

 

4、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情况

 

2020年,我市企业跨省转出危险废物执行1103份联单,共计33773.82吨;跨省转入危险废物执行291份联单,共计9490.44吨;本市企业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5290份联单,共计98247.12吨。本市企业省内转移及省内其他地市企业转入共执行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6480份,共计危险废物126471.03吨。

 

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取得工业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总计13家,许可经营规模总计513160吨/年,2020年实际经营规模为96778.8吨。

 

 

(二)医疗废物

 

2020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419.6吨,处置量为2419.7吨,收集处置率为100%。全市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委托优艺环保科技(吉安)有限公司单位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干式化学消毒;全市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由优艺环保科技(吉安)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委托其他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焚烧。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产开发产生的固体废物除外)产生量为263.6万吨;利用量为260.43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14.18万吨,综合利用率(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产生量与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之和的比值,下同)为93.8%;处置量为4.74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为1.69万吨,处置率(指固体废物处置量占产生量与处置往年贮存量之和的比值,下同)为1.8%;累计贮存量为14.3万吨。

 

 

2、主要产生单位

 

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5位的单位分别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安福县洋陂铁矿、江西浒坑钨业有限公司和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产生量合计200.51万吨,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76.1%。

 

 

(四)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93.1578万吨,处理量为93.157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全市共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座,处理能力总计3225.04吨/日。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7393.12吨,处理方式为填埋。

 

 

2、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市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1.完善机构,建章立制,组织领导体系持续健全

 

一方面,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根据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我市逐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城管、环保、教育、卫健、机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吉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18-2020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吉安市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有力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2.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分类经验不断积累

 

市城管局先后组织市直有关单位、中心城区负责垃圾分类的人员前往金华市、宜春市、赣州市、南昌市考察学习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在市中心城区的机关单位、学校、住宅小区选取了11个示范点开展垃圾分类,覆盖人数36500人,投入近800万元。其他县市区也积极探索全产业链的市场化方向,引进有经验、有资质的外包公司,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地开展。2020年,各县(市、区)均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截止2020年底,市中心城区已建设完成了147座垃圾分类站(亭),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配备了10000余个分类垃圾桶,160余名督导员,指导市民正确投放各类垃圾。

 

3.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分类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全市各地各部门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三进”活动。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载体,有效利用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小区宣传栏、环卫车辆等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引导广大市民做垃圾分类参与者、践行者,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先后发放了垃圾分类宣传手册15万余份、海报4000余张。

 

4.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终端处置设施相继建成

 

一是实现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市危废处置中心项目于2019年10月份运营,年可处理工业危险废物4.5万吨。二是垃圾焚烧发电“五片区”规划布局全面落地。市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达1200吨,主要接纳“四区四县”(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吉安县、泰和县、吉水县、万安县)的生活垃圾。遂川、永丰、安福、永新等四个县级项目也在加快建设。

 

5.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分类意识薄弱。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分类覆盖率、投放准确率不高,存在着分类意识低,生活习惯难改变等现象。二是分类参与度低。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普遍较低,主动配合分类的意识还不强,自觉性难以发挥和持续。三是分类体系未健全。全链条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目前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收运环节仍不完善。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省厅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垃圾分类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分类工作。按照国家、省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按照工作目标,对标对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设施设备投放。同时,不定期组织辖区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技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生效。

 

二是持续宣传动员。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意义和典型示范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兴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同时组织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主管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通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工作合力,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减量氛围。

 

三是不断强化考核。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查考评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严密组织考评,科学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常态长效管理考核、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公共节能年度考核等指标体系,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3、餐厨垃圾

 

2020年,全市餐厨垃圾产生量为70862吨,综合利用量为7435吨,综合利用率为11%。餐厨垃圾处理单位为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采用无害化卫生填埋方式进行处理。12月份,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启动投产,处理能力为100吨/日。

 

(五)建筑垃圾

 

2020年,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44.5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0.2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为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7%;处置量为48.26万吨;累计贮存量为4.33万吨。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方式为:填埋,主要处理单位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能力为76万吨/年。

 

(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全市已建成1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8.7万吨/日,全年污泥产生量为13797.642吨(以干基计)。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方式主要为:建材利用、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企业培菌、园林绿化等,占比分别为70.08%、14.57%、8.83%、3.9%、2.62%。

 

 

(七)农业固体废物

 

2020年,全市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79.86万吨,其中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产生量847.32万吨,利用量827.54万吨;秸秆产生量427万吨,可收集资源量291.5万吨,综合利用量274.7万吨;农用薄膜使用量0.54万吨,回收量0.45万吨,再利用量0.19万吨;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105万吨,回收量61万吨。

 

二、附属内容

 

信息发布城市:吉安市

 

信息发布机构: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发布日期:2021年8月31日

 

信息发布周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吉安市城市管理局

 

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