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新标准GB 5749-2022中指标由106项变97项(附新标准)

 最近,国标委发布了最新的生活饮用水检测的国家强制执行标准GB 5749-202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且定于明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本次修订是在准GB 5749-2006的基础上,对饮用水检测的常规指标或扩展指标进行了修订完善或增减,尤其是标准正文中的水质检测指标由原来的106项调整到 97 项,删除了13项指标,又增加了4项指标,最终变成了43项常规指标和54项扩展指标。
由于此次标准修订可能涉及未来中国几十年内生活饮用水的质量要求,国标委也十分重视,由卫健委牵头,联合环保、水利、住建、国土等多部门专家和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领域的多名专家组团,历时将近三年调研讨论才修订完成。标准现在刚刚发布,相信很多生活饮用水生产或销售的从业人员还不熟悉,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新标准中对增减指标的规定,我们特意进行归纳总结,并且把增减原因也进行了说明。 一、13项删减指标        这次新标准删除的13项主要为括耐热大肠菌 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 CN-计)、六六六(总 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 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这些指标一般都是在我国饮用水近些年的检测或监测中属于未检出或未超标的项目,基本上都在我国禁用五年以上的化学物质名单内,也是具有可替代性的指标。
1、耐热大肠菌群删除说明        GB5749—2006中要求当饮用水中检出总大肠菌群时,需要需要检测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判定污染来源。做所以规定了两项指标作为代表,是因为GB5749—2006在制定时,检测机构大多不具备大肠埃希氏菌的检测能力,因此采用了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二选一的过渡方式。但是随着我国各个层级实验室建立,对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检测能力已基本相当。鉴于此,新标准保留了具有更强指示性的大肠埃希氏菌,删除了耐热大肠菌群指标。 2、三氯乙醛删除说明        生活饮用水中三氯乙醛主要来源于消毒过程,可能会因为采用氯系制剂预氧化/消毒饮用水引起的。在GB5749—2006中,对三氯乙醛要求的限值为0.01mg/L。近两年内世卫组织经过大量研究表明, 三氯乙醛限值为0.1mg/L即可。我国多部门的水质监测、检测和调查结果表明,三氯乙醛虽有检出,但浓度水平均远低于0.1mg/L的限值要求。鉴于此,新标准删除了三氯乙醛指标。
        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两项指标在GB5749—2006中为资料附录A中水质参考指标。目前已有的研究表明,蓝藻、放线菌和某些真菌是导致水体产生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的主要来源。当水体中藻污染暴发等情况发生时,可导致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的产生。这两项指标嗅阈值较低,当水体中浓度超过嗅阈值(10ng/L)时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影响水体感官。现有调查研究表明,在藻类繁殖季节我国湖泊、水库等部分水体中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浓度超过10ng/L。水体中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可采用顶空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检测,该法成熟,稳定,灵敏度高,准确度好。基于此,本次修订新增2-甲基异莰醇及土臭素指标,参考两项指标的嗅阈值,将指标限值设定为0.00001mg/L。 此次GB 5749-2022的修订,除了上面删除及增加的指标外,还对部分指标限量进行了调整,还有部分指标重新分类,参考指标适当增加,对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进行了删除等等,受篇幅所限,我们会在以后的文章里面进行整理说明。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完善的《饮用水安全法》,可参考法律法规也只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所以GB 5749-2022作为强制执行国标,在以后正式实施后,还需要企业积极跟进,按照标准中的要求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