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鱼台作为国家级试点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合理设置“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系统谋划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管言明向记者介绍,《方案》围绕“农村、农业、监管”三大领域建设,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部署,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突出重点区域,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记者注意到,《方案》聚焦农村环境整治,提出以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功能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方案》明确,在已划定为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水源地开展“全覆盖”水质监测,2022年底前汇总完成水源保护区矢量图层。同时,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整县推进,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庄荣盛告诉记者,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选择上,《方案》提出要充分考虑城镇管网距离、人口规模与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经济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收集拉运、分散处理等不同治理方式。2023年底前,省级相关部门将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
此外,山东省提出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科学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实现标本兼治。到2023年,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
为尽快补齐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短板,山东将在济宁市鱼台县开展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估体系,并以此为引领,在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选取部分重点县开展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
同时,要着力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统筹推进秸秆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加快编制发布山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依法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到2025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构建散养密集区整县制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体系。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紧盯监管短板,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针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不足这一薄弱环节,《方案》首次系统提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任务。
庄荣盛对记者说:“《方案》明确,以黄河、南四湖等流域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期观测,建立并完善农业面源监测网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
《方案》提出,在试点县先行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污染负荷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实施治理工程,分区分类建立最佳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开展治理绩效评估。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初步构建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结合的天地一体化网络。在人口集中区、主要养殖、种植区等,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基本实现监测点位区县级全覆盖。
为确保《方案》落地见效,山东省将对实施成效予以评估,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同时,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污染问题严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