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50年:第一项生态环境标准出台背景与主要规定

我国的环境标准化工作是与环境保护事业同步发展起来的。1973年8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我国的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也完成了编制工作,提交此次会议讨论通过。其后,由原国家建委、国家计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对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为环境保护部门行使管理职能提供了依据,在“三同时”(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其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把关、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编制历程如下:1973年1月8日,在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中,设立排放标准组,研究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1973年1月31日,筹各办公室请清华大学钱伟长教授作访问美国等四国环境污染及环境标准管理的报告。1973年2月12日,成立“三废”排放标准编制小组。1973年6月,完成“三废”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14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8个部委所属重点厂矿、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的意见。并连同《放射防护规定》一同提交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讨论。1973年8月5~20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和《放射性防护规定》。国务院批转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指出:“对于目前还不能综合利用的‘三废’尽可能实行净化处理…使排出物不超过国家颁布的排放标准。”  1973年11月17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卫生部联合发布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标准GBJ4一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自1974年1月1日起试行。标准规定了19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13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对废渣的管理要求,并提出“三同时”原则,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排放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标准规定了废气中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氢、一氧化碳、硫酸雾、铅、汞、铍化物、烟尘及生产性粉尘13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高度、排放量、排放浓度指标,适用于电站、冶金、化工、轻工、工业及采暖锅炉、炼钢电炉、炼钢转炉、水泥等企业。标准对废水排放区分第一类有害物质和第二类有害物质规定了不同的排放控制要求。第一类有害物质,是指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影响的有害物质,标准规定了废水中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 5 种第一类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指标,并要求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备排出口满足指标要求。第二类有害物质是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的有害物质,标准规定了废水中pH值、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硫化物、挥发性酚、氰化物、有机磷、石油类、铜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氟的无机化合物、硝基苯类、苯胺类14种第二类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指标,并要求在工厂排出口满足指标要求。标准规定凡已有综合利用经验的“废渣”,必须列入综合利用项目;“废渣”堆放场所,要尽量少占农田,不占良田;要有防止扬散、流失措施,以防止对大气、水源和土壤的污染;含汞、镉、砷、六价铬、铅、氰化物、黄磷及其它可溶性剧毒“废渣”,必须有专设的具有防水、防渗措施的存放场所,并禁止埋入地下与排入地面水体。

50年发展成就从第一项生态环境标准发布至今,我国生态环境标准工作已经走过了50年的历程,虽然年过半百,但是对于标准工作来说还非常年轻,是正青春的状态。回顾这50年的发展,我国生态环境标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进展:第一,标准数量大幅增加。从1项到2882项,50年我国累计发布标准2882项,现行有效2357项,这个数量的提升是非常大的。第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由单一的标准发展成现在的“两级六类”,两级就是国家级和地方级,六类就是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生态环境基础标准、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我们工作的重点是围绕着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而开展,因此这六类标准中,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由于土壤的特殊性,对应为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是核心。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实现质量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他标准则为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提供基础支撑和服务。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已经覆盖了各类环境要素和管理领域,体系结构比较完整,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第三,标准水平显著提升。目前,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控制项目种类、数量及限值,已经达到了国际中等至先进水平,甚至其中有一些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比如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四,标准作用贡献突出。50年来,生态环境标准引领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转型,倒逼了技术经济的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支撑了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助力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推进我国实现了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标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下一步展望围绕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推进标准工作。一是要强化与重大政策、法律制度的配套衔接。标准不能自说自话,必须要与相关政策、法律制度联系起来,找准实施的路径和作用的节点。尤其是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标准要发挥重要引领作用。二是要推动标准体系的优化升级。补齐缺项和短板,扩大覆盖的领域,增强协调性和兼容性,提升技术水平,强化风险的防控。三是要大力支持地方标准的发展。要提升地方标准对各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支撑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夯实标准的科学基础。深入研究解决标准一些共性的技术问题,全面提升标准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